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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农业机械化(市场监管局在农资方面的监管)
发布时间: 2024-12-18 浏览: 20 人次

灵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局主要职责

1、灵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在于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的方针和政策,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管理。该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策略,提出未来发展方向和关键技术措施,并协调实施这些规划。

2、主席边安玉全面负责县政协的工作,他的职责包括主持政协的各项工作。副主席兼秘书长曹菊梅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同时也负责常委会的筹备、召开及相关调研视察工作。

望城区农机管理局主要职能

1、望城区农机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涵盖多个方面,旨在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并确保其有序进行。首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管理局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尤其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要设备,确保它们在运行中的安全。

2、推广管理股负责农机化推广和管理,包括技术示范、农机年报统计、服务网络建设、新技术引进和推广,以及农机作业情况调研和购机补贴工作。最后,望城县农机安全协会主要职责有:会员管理,事故勘查定损,互助救援,财务管理,业务统计和年终总结,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3、位于望城区的农机管理局是一家隶属于望城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其核心职责在于执行和提供农机管理与服务。该机构致力于保障农业机械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农机管理局的员工队伍共有44名在职在编人员,他们分工明确,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