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部于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已明确规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商务部于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已明确规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废止了。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于2016年7月8日废止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该办法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再适用于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流通管理。
3、法律分析:《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废止。《商务部令2020年第1号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宣布于 2020年7月1日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
4、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2016年11月09日,根据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5、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如果是批发,必须在当地的酒类管理办公室(不同地区好像不同叫法) 和工商局备案;根据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不再据此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非国营贸易配额是就是指不是国营企业的贸易配额。非国营贸易配额和国营贸易配额是相对应的概念。国营贸易配额是指国营企业的贸易配额。贸易配额指国际贸易范畴内定义即国(地区)了保护本国产业因进口产品过量而受损害或者了防止本国(地区)产品过度出口而主动或者被动地控制产品进出口数量或者价值配额。
主体不同,数量不同。主体不同:国营贸易配额的主体是国营企业;非国营贸易配额的主体是非国营企业。数量不同:国营贸易配额的数量是有限的;非国营贸易配额的数量是无限的。
石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根据查询财梯网得知,石油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原油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数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时限内,配额以内的原油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这种配额制度在中国的原油进口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非配额管理: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国际间根据惯例和协定对一些商品在进出口种类上进行一定限制的管理。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进口税目、税则号列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第四条 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申请国营贸易配额、非国营贸易配额,或者同时申请两者。在国营贸易配额方面,如果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8月15日前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可以选择自行进口或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进口。申请202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玉米进口需要配额。我国对玉米进口设有配额限制,每年的配额量为720万吨,其中非国营贸易配额占比为40%。
玉米进口需遵守配额制度。根据最新的关税配额管理制度信息,玉米作为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其进口受到进口配额的限制。自2004年起,玉米的进口配额一直定为720万吨。在配额范围内,玉米的关税为1%;超出配额的部分,关税将高达65%。
是的,玉米进口需要配额。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量为720万吨,非国营贸易比例为40%。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等。
需要。根据查询关税配额管理制度信息显示,玉米作为主粮类大宗商品,其进口一直受到进口配额的制约,从2004年起,玉米进口配额始终保持720万吨,其中配额内关税为1%,配额外关税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