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野菜加工作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健康食品的关注日益增加。城市消费者对农村野生蔬菜的需求不断增长。在农村开展野菜加工,利用当地丰富的野菜资源,如蕨菜、香椿等,通过保鲜或烘干加工,产品销路不愁。野菜加工成为农村的一项有益的副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2、车辆维修服务 农村地区交通工具普及,车辆维修需求日益增长。开设一家车辆维修店,可以满足农民对于交通工具维修和保养的需求,是一个有需求的创业方向。 农家乐旅游 农家乐结合了自然风光和乡村体验,吸引城市游客寻求休闲放松。
3、农村创业,选择有前景、能快速致富的项目,可以参考以下六个建议: 手游代理:只需一人、一电脑、一手机,无需场地,就能在家开展业务。与手游代理平台合作,获取游戏代理权,门槛低,适合低成本创业。像腾讯盒子、风林手游、网易游戏、九游盒子等热门平台,都是不错的选择。
4、农资专场店:在人口众多的村庄或乡镇,租一家沿街商店,开一家农业商店,出售种子、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投资约1万元,因为商品是农民生产的必需品,使用量大,是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联动体系,依托物流园区,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以物流配送中心为核心,发展区域内农产品短途冷链物流体系;利用第三方物流,发展跨区域的农产品长途冷链物流体系。
二是开展互联网营销,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业在“互联网+”新形态下的发展模式,实现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信息逐步数据化。
④发展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食品卫生,既要注意防止周边环境对产品的污染,又要防止加工企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⑤加强宏观指导的原则。通过制定政策、规划和质量标准等,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新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秩序。
总体思路:确定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规划和策略。 目标体系:明确扶持政策的量化目标和期望效果。 基本原则:阐述政策实施应遵循的核心原则。...政策建议 结论:总结全文,强调财政政策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核心地位。 政策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未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进入“十一五”阶段,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政策导向以安全、健康食品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目标是稳定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重点发展畜牧、蔬菜、林果和杂粮四大主导产业,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强化精深加工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与品种多样性,提高食品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4、年8月22日财政部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0年9月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专项投资,实现农业特定发展目标的综合经济活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要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发展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的精神制定。
6、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务局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及农业部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务必遵照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果批发市场的营业面积达到或超过5000平方米,则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对于未达到5000平方米的批发市场,则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报和登记表的填写。
2、需要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里规定批发、零售市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需要做环评报告表,其他的做环评登记表。
3、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4、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的法律。
农产品初级加工需遵循相关法规,包括申请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资格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 初级加工指对农产品进行的基本处理,如去籽、净化、分类、晒干等,以供初级市场销售。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规定: 自产农业产品指直接从事种植、饲养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产品。
法律分析:销售初级农产品无需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该级别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都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食用农产品指的是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农产品,销售时应按照要求进行包装或附加标签。
初级农产品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比如苹果、蔬菜等等,是不要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的。国家食药总局2011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包装销售初级农产品需要办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还需要提供产地证明的。“三品一标”质量标志。植物检疫证书。生产主体开展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地合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